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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不是出事故才有责任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4-10-24 09:23)     点击:297

特种”赔偿:

不是出了事故才有责任

典型个案:一家小公司录用无电工证人员上岗作业,结果上班第一天这位工作人员就遭遇工伤,老板赔偿了40多万元,还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罚款。老板在承担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实实在在感受到特种行业安全作业的重要性,他希望详细了解用人单位在这方面的法律责任问题。

权益指导:首先要明确,不是出了事故才有责任。根据我国《特种作业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作为用人单位还要认识到如果不按特种作业规定,会存在很多其他责任,最为突出的是工伤赔偿问题。毫无疑问,在特种作业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一般都可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对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保,其责任可以转移一部分,但仍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能加强特种作业的管理,对劳动者、对企业都可大幅度减少很多不必要的事故,对双方都有好处。所以,劳动者本身也要有督促用人单位遵守规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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